航拍保|飞手必看!海口市、文昌市、昆明市、霍邱县多地禁飞无人机!

海口市、文昌市、昆明市、霍邱县多地禁飞无人机!!请各位飞友们多关注,合法、安全飞行。

1、海口市

关于大型群众性活动期间禁止“无人机”等航空器在相关区域飞行的通告

2025年11月28日至30日,海口市将在海南长影奇幻乐园举办群众性活动。为保证活动期间群众人身和相关空域安全,杜绝各类安全隐患、事故,确保活动安全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禁飞对象为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主要包括无人机、轻型和超轻型飞机(含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载人气球(热气球)、飞艇、滑翔伞、动力滑翔伞、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

二、本通告禁飞时间为:2025年11月28日8时至30日24时;禁飞区域为:长影东路以西,长影西路以东,椰海大道以北,南海大道以南合围区域。因活动等特殊需要确需飞行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第三十五条等规定办理,并对无人机等航空器进行设备检查,严格按照安全规程操作,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三、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发现有违反本通告规定行为的,可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对不遵守通告要求,在本通告禁飞区域上空擅自操控无人机飞行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海口市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24日

2、文昌市

文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在特定时间禁止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飞行活动的通告

为保障近期我市空域安全,根据工作需要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 》(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509号)等有关规定,决定在11月28日至11月30日期间加强我市所辖空域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5年11月28日07时起至11月30日24时止,我市全市行政区域空域为临时空中限制区。其中在龙楼镇、东郊镇、文教镇、昌洒镇的临时空中限制区内禁止一切单位、组织和个人的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无人机、航空模型、空飘气球、系留气球等低空慢速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在地面以及空中进行起降、飞行活动。除以上区域外的临时空中限制区内禁止一切单位、组织和个人施放可能影响飞行安全的空飘物。期间,需要利用低空慢速小型航空器进行应急作业的飞行活动,须按照有关程序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审批手续如下:申请人向海南通航飞行服务站提出应急作业申请,并取得相关军民航管制单位审核同意,必要时需同相关军民管制单位签订保障协议。

二、在禁飞期间,涉及低空慢速小型航空器、航空器材管理和使用的单位,要加强对低空慢速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的监控,严格落实禁飞规定。

三、各镇(场)及公安、旅游文化、市场监管、交通、气象、海关、应急管理、民航安全监督管理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日常检查,切实做好宣传教育和监督管理工作。

四、对违反本通告的,依法予以处理。

特此通告。

文昌市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25日

3、文昌市

昆明市公安局发布关于加强“低慢小”航空器管理工作的通告

为维护2025上合昆明马拉松在昆举办期间的公共安全和低空安全,杜绝各类“低慢小”航空器违法违规飞行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控对象

“低慢小”航空器,主要是指低空慢速、小型航空器或空飘物,主要类型有: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民用无人机、模型航空器(含航空模型及航天模型)、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载人热气球、飞艇、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

二、管控时段及区域

2025年11月30日0时起至17时期间,2025上合昆明马拉松赛道两端及沿线两侧各500米范围,高度从地面至无限高。具体如下:

(一)全程马拉松:云南海埂会堂(起点)→观景路→红塔西路→红塔东路→兴体路→湖滨西路→湖滨东路→环湖东路→福保路(折返)→环湖东路(折返)→湖滨东路→湖滨西路→湖滨路→观景路→云南海埂会堂(终点)。

(二)半程马拉松:云南海埂会堂(起点)→观景路→红塔西路→红塔东路→兴体路→湖滨西路→湖滨东路→环湖东路→福保路(折返)→环湖东路(折返)→湖滨东路→湖滨西路→兴体路→红塔东路→红塔西路→观景路→云南海埂会堂(终点)。

三、管控措施

(一)在管控时段及区域内,禁止一切单位、组织和个人利用“低慢小”航空器进行各类飞行活动。对于有其他工作保障和应急作业需求的飞行活动,应当按云南省公安厅《关于加强“低慢小”航空器管理的通告》的相关规定,经南部战区空军或民航空管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按照规定实施。

(二)使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执行2025上合昆明马拉松现场直播、新闻宣传等单位,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主动向组委会进行报批,做好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登记及备案工作,在公安机关的监管下实施飞行活动。

(三)凡违反规定在禁飞区域和空中限制区范围实施飞行活动的,公安机关将联合空军、民航等部门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措施;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昆明市公安局

2025年11月26日

4、霍邱县

关于2025年安阳山庙会期间对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临时禁飞的通告

为保障安阳山庙会期间所在区域空中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决定禁止未经批准的各类“低慢小”飞行器违法违规飞行活动,现通告如下:

本通告所指“低慢小”飞行器是指包括但不限于《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各类无人驾驶航空器及模型航空器: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无人机、航空模型、航天模型、空飘气球、系留气球等14种,其中无人机是重点管控对象。

一、禁飞管制时间:2025年12月3日8时--2025年12月4日12时。

二、禁飞管控区域:以三宵文化园风景区为中心直径2公里区域内禁止一切单位、组织和个人未经批准使用“低慢小”航空器进行飞行活动。

三、审批程序:单位、组织及个人确有飞行必要的,应提前向霍邱县公安局提出飞行活动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在规定时间和区域内实施飞行行为。请广大香客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杜绝违规飞行。对于违规飞行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任何单位或个人发现违反本通告规定行为的,可向公安机关举报。

备案联系人:胡警官 联系电话:19505649500

霍邱县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26日

附件:2025年霍邱县安阳山庙会禁飞区示意图

保叔在此提醒大家,禁飞管控期间,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应主动配合,自觉遵守通告规定。

对于违规飞行的行为,有关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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